有些作家,比如保罗•奥斯特(Paul Auster),你读他的书有很大一部分乐趣来源于想看看这人怎么玩儿花样。至少在《纽约三部曲》、《幻影书》、《神谕之夜》这些小说里,奥斯特的后现代技巧、元叙事手段、再加上颇为离奇的情节和穿插其中的“文学段子”,都让人感觉一种形式独特的乐趣。可是,如果一本小说完全靠玩弄技巧、玩弄概念,难免显得有些“虚”、缺乏根基。我感觉,在这方面奥斯特做得还好——他的小说里可以读出一种作者要表达自己独特体验的欲望,而且,可以看出他对笔下的很多人物是充满感情的,没有把他们当作简单的符号来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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